关于百分数定义及书写形式的探讨

 

 

 

  现行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六年制数学第十一册第五章“百分数”的第一节“百分数的意义和写法”里写道:“表示个数占另一数百分之几的数叫百分数,也叫做百分率或百分比……百分数通常不写成分数形式,而在原来的分子后面加上百分号‘%’来表示,如百分之九十写作90%……”从百分数的定义及其书写形式的规定可以得出知:①百分数、百分率、百分比三者是等义词,在概念关系上绝非种属关系而是等同并列关系;②凡是百分数后边都不能带单位名数,因为百分率、百分比都是率和比,表示的都是两数量间的关系,后边是能带单位名数的(如100天里缺勤17天,缺勤率就是17/100,即17%)。这里百分数书写形式的规定不够严密,是与第十册“分数的意义和性质”一章相矛盾相抵触的。因为按分数一章第一节“分数的意义”规定,百分之九十、百分之十一、百分之十七写成分数90/10011/10017/100。然而按百分数一章里规定,百分之九十、百分之十一、百分之十七等数,通常不写成分数形式90/10011/10017/100,而写成90%、11%、17%的形式,这使教师和学生感到疑惑与无奈。课本内容出现这种前后抵触,同样也是由百分数的定义及书写形式的规定不严密所引起的。同时,定义中反映出分数与百分数的关系不明确。在小学范围内,数学课本里所出现的数只有整数、小数、分数三种,百分数既不能把它归入整数,又不能归入小数,只能归入分数之列,那么必然属于分数的范畴,是分数的属概念,根据定义的一般形式“属概念=种概念+属差”,百分数的定义应该是什么什么样的分数叫百分数,而课本中却是什么什么样的数叫百分数,从而模糊了分数、百分数二者之间的种属关系。另外,在百分数一章“百分数和分数、小数的互化”一节里,有一例题为“例4:把17%、40%、125%化成分数”(十一册129页),从语法角度来分析此题,无疑会使人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百分数(如17%)不是分数,如果是分数,那又何必再化成分数呢?然而如果百分数不是分数,它是整数、小数吗?

 

  《现代汉语词典》(19967月修订版第27页)写道:“百分比:用百分率表示的两个数的比例关系。例如某班50个学生当中有20个是女生,这一班中女生所占的百分比就是40%。”“百分号:表示分数的分母是100的符号(%)。”“百分率:两个数的比值写成百分数的形式,叫做百分率。如2/5用百分率表示是40/100。百分率指个数占另一个数的百分之几或某一部分占整体的百分之几。”“百分数:分母是100的分数,通常用百分号来表示。如11/100写作11%。”

 

  从工具书中的百分数、百分率、百分比的定义可知:①百分数与百分率、百分比不是同一概念,与后两者不是同义词,在性质上有根本区别;②工具书中百分数与分数的关系不但明确而且合乎语法逻辑;③不过,“通常用百分号来表示。如11/100写作11%”这个规定也同样具有严密性。因为11/100是分母为 100的分数,写成这种分数形式在数学第十册分数一章里是正常的,为什么非要规定为“通常用百分号来表示”呢?答案是找不到的。《现代汉语词典》之所以这样规定大概是为了与课本的百分数书写形式保持一致吧!

 

  综上所述,小学课本中百分数的定义与工具书中的定义是有本质区别的,课本和工具书在百分数的书写形式上都具有严密性。望有关工具书和小学课本做斟酌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