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的公德意识  

   

  胡润的百富榜又出炉了,正如人们所猜测的,一些行业巨头都榜上有名。据胡润介绍,去年,中国民营资本依然强势增长,上榜企业家的资产总额超过2456亿元,“百富榜”人均身价25亿元。比去年上榜百富人均18亿元的资产增长了36%,进榜门槛也提高到12.5亿元,而去年这个数字是9亿元。

  人们在关注这一组数字的同时,还看到了另外一组数字,权威部门最新调查显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与此同时,城市居民金融资产出现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趋势,户均金融资产最多的20%家庭拥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值的比例目前约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户均拥有的金融资产只有居民金融资产总额的1.3%。

  从现实来讲,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以带动大多数人共同富裕,这一改革政策已取得重大成就。但在进行了长达20多年的改革以后,大家不无遗憾地发现,“共同贫困”的局面虽已消失,但“共同富裕”却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社会各阶层之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形成了“马太效应”:穷者越来越穷,富者越来越富。从基尼系数上看,反映居民收入总体性差距在逐年拉大,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

  在美国,贫富差距同样严重,但美国的富裕阶层每年通过各类基金会做出的慈善公益捐助有6700多亿美元,也就是说,第三次分配的财富占到了美国GDP9%,这很好地平衡了贫与富的矛盾,稳定了社会。相比之下,我国现有大大小小100多家慈善公益组织所掌握的资金总计仅占到国内GDP0.1%,约有99%的企业很少参与捐赠。

  在中国谈富人捐赠总让人觉得是件很尴尬的事,慈善排行榜上,许多媒体和网站都在显眼位置针对“富人捐赠”刊出了以盘点和总结为中心的专题,让公众又温习了一下那个捉襟见肘的数据: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纪录的不足10万家,即99%的企业从未参与过捐赠。可以预期的是,慈善排行榜的结果将是去年富豪纳税榜结果的重演:财富排行榜中那些腰缠万贯的大佬们在这些与公共福利密切相关的榜上集体缺席。

  在我国虽然遗产税尚未开征,各种由此而衍生的“怪现象”已经逐渐在全国各地出现。房地产界人士指出,从几年前社会各界积极探讨遗产税开始,各地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娃娃房东”,几岁的孩子甚至出生不久的婴儿拥有价值数十万到数百万的豪宅,已经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了。而这些富人们提前分割财产的惟一目的就是逃避遗产税。从这些事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公德在某些富人心中究竟有多大的分量。

  慈善事业为富人提供了一个回报社会的平台,在国外,最有钱的人也是捐款最多的人,而在511日各大媒体公布的备受争议的我国内地慈善榜中首位慈善家黄如论,居然在富豪榜中排名第311位;而前100位富豪中,只有17位入选,且前10名富豪中仅4人上榜。

  为何不少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能孕育很多慈善家呢?有专家分析说,除了回馈社会的观念外,还源于有限政府在对待公共利益上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姿态:承认自身在公共事务管理上能力的有限,在保护包括富人在内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基础上与社会资本建立平等协商的合作关系。他们不仅在形式上创设了种种方便于富人捐赠的制度,还在体制上把关注公共利益的责任感和成就感充分地与社会资本共享。公共利益与自己相关,于是在这些国家我们看到了富人们在捐赠上的慷慨大方,大把大把的钱投向教育、科研和保障基金等公共事业。

  在我国,2004318日政府颁布了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为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国家的公益事业提供了制度与政策基础。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首次将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这实质上为企业和富人的捐赠提供了新的渠道。而新条例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督,强调基金会的公开、透明也有助于基金会树立社会公信度。可以预计,新条例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加速中国的第三次分配。

  当然,新条例的出台仅仅只是一个好的开端,而要达到新条例动员民间力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实现第三次分配的目的,还需要各方将新条例落到实处,并付诸行动。这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中国的富人必须有良好的公德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