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的天真

 

公元779年,唐朝代宗皇帝驾崩,德宗即位。服丧期间,唐德宗将政务委于宰相崔佑甫,且“所言无不允”。

这需要多说几句。崔佑甫之前,宰相是常衮,常衮之前是元载、王缙。元、王当政时,买官卖官成风,四方的行贿者常常盈于门庭,一时很多人戴上了乌纱。常衮掌权,欲革其弊,对各地的“提拔”奏请一概不予考虑,很有点像今天的冻结干部的味道,然而却弄得“贤愚同滞”。崔佑甫掌权后,又反其道而行之,任相不到200天,便任命了800多名官员。不少人指责崔佑甫用的多是沾亲带故的人,而他却不以为然,“苟平生未之识,何以谙其才行而用之”。皇帝认为宰相说得很对。

200多年后编纂《资治通鉴》的司马光修史至此大为感慨,轻易不开口的他为此足足写下了200余字的“臣光曰”,其中几句印

象很深,他说用人应“举之以众,取之以公”;“进退赏罚,皆众人所共然也,己不置毫发之私于其间”。

能说老先生说得不对,但那个时候这样去要求朝廷,就令人大笑了。所谓众,百姓乃最大的众;所谓公,公开、公平、公正乃最大的公。你看,这不是要求距今1200多年前的唐朝像今天的西方民主国家那样去搞大选吗?在“朕即国家”、江山乃是一家一姓的专制时代,是根本做不到的。假如能够这样做,老百姓倒是能“消费”到高质量的“公仆”。然而,要命的是这样做不但有可能动摇李氏江山的根基从而遭到皇帝的快刀斩杀,而且还会因剥夺了有些衙署中人对官帽的垄断从而断了他们的财源,故会引来其“共讨之,共诛之”般的围剿,谁这样搞下场会十分可怕。至于“不置毫发之私于其间”云云,封建制度下的官吏,出现几个个例不无可能,而要求他们都这样,那简直是异想天开。

司马光的这个思想,唐朝做不到,宋朝做不到,即使今天在有些国家仍做不到。西亚一些国家都是当国王或总统的老子死后由儿子来继承其位的,记得其中一国为“削足适履”还紧急修订了宪法中关于总统年龄的限制。伊拉克的萨达姆更是因儿子、女婿们争夺“王位”和权力而导致满家族相互恶战。可见那个时候,司马光要求昏庸的唐德宗及其王朝“举之以众,取之以公”,好比是要求一个上幼儿园的小朋友要具备一个高中生甚至大学生的思维和智力,实在是太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