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电力部关于按省、市、自治区实行计划用电包干的暂行管理办法
(一九八二年五月十一日国务院批转)




  
 为了使现有电力合理分配使用,切实保证国家需要的产品正常生产,
加强电网的统一调度,保证电网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特制定管理
办法如下:
 一、 按照国家计划发电、分配电。
  电力部门要按照国家批准的发电计划,安全、稳定、均衡地发电、 供电,千方百计降低燃料消耗,降低线损。燃料供应和运输部门要保
证按照发电计划均衡供应发电燃料。严禁拼设备、超用燃料、超发水
电。跨省电网对各省、市、自治区要按照确定的分电比例分配用电量
和用电负荷,并予以保证。
 二、 各省、市、自治区实行计划用电包干。
  各省、市、自治区内的电力分配, 由省、市、自治区经委负责。
跨省电网内各省、市、自治区经委要在电网季度、 月度分配的用电
指标内进行综合平衡,包干使用。各省、市、自治区对地、市、企业
也可相应实行计划用电包干,并安装电力定量器,对农村要以县为单
位实行计划用电包干,按县或线路安装电力定量器,农忙季节,抗旱
排涝用电,可临时调整分电指标。各级都要实行按月(或按日)结算,
超用扣还。对超用电而又拒绝扣还的地区和企业要实行限电、停电,
强制扣还。有些地区对超用电的企业也可实行加倍收取超用电费的办
法。
   电力部门和三电办公室要协助经委做好计划用电的具体工作,
及时提供电力分配方案、临时调整方案、计划用电执行情况和制止超
用电措施等。
 三、 电力分配原则。
  各省、市、自治区分配电力时,首先应保证国家下达计划内的产
品、产量的用电。在缺电情况下,应优先安排农业排灌、口粮加工、
消费品生产、能源、交通运输、建材、市政生活、出口军品和国家计
划内的出口外贸产品的用电,同时兼顾与上述部门有关的企业的用电。
对影响全局的骨干企业,由省、市、自治区按照国家生产计划分配电
力,不要留缺口,不要层层下放。
 四、 限制耗能高的产品生产和出口。
  从今年起,对东北、华北、京津唐三大电网(包括山东和石邯电
网,下同)内的商品电石、铁合金、电炉钢锭、电解铝、生铁和黄磷
的生产实行限制供电。对上述产品由省、市、自治区经委、电力部门
和“三电”办公室按照平均先进原则核定电耗定额,报国家经委批准
后,根据国家产品产量计划确定全年用电量。 全年电量一次下达,
分季、分月调整,用完后停止供电。在国家计划外,地方政府和企业
主管部门不得层层加码。对这类耗能高的产品出口,要严格控制。计
划外出口,必须按规定报批。
 五、 实行择优供电。
  各行各业都要认真执行国务院节能指令第二号,努力做好节约用
电。电力供应要优先满足质量高、能耗少、成本低、适销对路产品的
需要。要有计划地限制甚至停止对那些能耗多、质量差、亏损大、滞
销产品的生产。在三大电网内电炉不得炼普碳钢锭;对小炼油厂、小
电石炉、小炼铁炉、小铁合金炉,土焦炉自一九八二年第二季度起要
坚决关停,停止供电,如继续生产用电,即扣减该地区的电力分配指
标。
 六、 耗能高的产品转移地区生产。
  今年起,把三大电网内铁合金、商品电石、电解铝、电炉钢锭、
生铁和黄磷六种产品的部分生产,逐步向陕、甘、青、晋、豫、鄂、
川、贵等水电较多、电源比较富裕的地区转移。具体转移方案由国家
计委邀集有关部门商定。
 七、 加强电网调度纪律。
  为保证发电的安全、经济、合理运行,电网必须实行集中统一调
度,严禁低周波或高周波运行,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大力支
持电网按计划发电、供电和集中统一调度的工作。跨省电网内各省、
市、自治区若出现超计划指标用电时,首先省、市、自治区要采取措
施自行把电限下来,不要等待电网拉闸限电;当电网调度部门被迫拉
闸限电时,应预先发出警告,各有关部门要予以配合。由于拉闸限电
造成的损失,由超用电地区及单位负责。电力部门发生异常情况必须
限电时,应尽可能预先发出限电通知或信息(事故情况例外),未发
生异常情况,不得拉闸限电。因电力部门责任未能按计划供电时,事
后应予补还。有关加强电网调度纪律的具体措施,由水利电力部制订
并颁发执行。对执行用电纪律好的单位,应在报刊上予以表扬;对超
计划用电的单位,有关上级要予以批评和处理。
 八、 调整电价。
  对在陕、甘、青、鄂、湘、云、贵、川等电网内的铁合金、电解
铝、电炉钢锭、商品电石、生铁、黄磷等产品实行丰水期优惠电价,
以鼓励三大电网内上列产品的转移。丰水优惠电价由水利电力部会同
国家物价局拟定后报国务院批准。
  对华东、京津唐电网内(包括山东和石邯电网)的十一种工业产
品(即:电解铝、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钙镁磷肥、
黄磷、电炼钛、镁、硅、钠),从一九八二年三季度起取消优待电价。
对东北地区工业电价的调整,从一九八二年三季度开始,具体方案由
水利电力部商国家物价局拟定,报国务院批准。
 九、 部分企业实行季节性生产。
  全国各地区在枯水季节和农灌季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缺电局面,
特别是东北地区冬春两季工业限电减产,保温面很大,浪费电力。请
东北三省经委安排一批企业在夏秋两季多生产,以便做到冬春两季全
面停产而不必保温,把保温用电节省下来。请西南、西北地区各省经
委,在枯水季节,组织一批企业检修设备,以缓和缺电局面。请华东、
华北和华中地区各省经委,在农灌季节,组织一批企业检修设备,让
电支农。 同时, 所有上述地区的地、县、社队工业,在农灌季节均
必须让电、限电直至停电,部分大中工业也要让电,以支援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