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南橙县地方法院公开提审林黎云。彭增吉为林黎云重金聘请了洛杉矶最著
名的刑事大律师、现年70岁的薛曼(MarshallSchellman),薛曼在1975年担任检察官起诉
“洋葱田”案件而声名大噪,此案后来被拍成电影在美国放映,薛曼本人则被评为全美
最优秀律师之一。
当林黎云戴着手铐,由监狱押进法院的一刹那,中英文媒体几十个摄影机都对准了
她,但林黎云似乎不愿曝光,一出来就靠着柱子坐着,摄影机只拍到一个被遮住的林黎
云。在法庭上,林黎云辩称无罪,当法官同意检察官的要求,由于案情特别重大,不得
交保,林黎云一听到这一宣布,立刻大哭起来,口中大叫“我不要在这里,我要出去”,
使审理无法继续下去。
彭增吉也来到法院旁听,他焦急地用手势向林黎云打招呼,示意他在法院,给林黎
云以安慰。薛曼则提出,林黎云在狱中情绪极为不稳定,有自杀的倾向,要求法官再考
虑给予保释。法官同意延迟至1月18日再度审理。
1月18日,法院再度开庭审理,检察官卡夫提首先发言,他说今天早上,警方又提供
了一份最新的报告,厚达74页,对林黎云的凶嫌再度提出证据,要求法官艾丽丝不得同
意保释。辩护律师薛曼则提出,由于这份报告他刚得到,需要进行研究后再答辩,但他
指出,警方在1月8日提询彭增吉、林黎云时,曾经用录影机将彭、林私人谈话全部录下,
有“偷录”之嫌。另外,警方与林黎云谈话之时,林黎云提出要请律师,一位中文翻译
的警员则说没有必要。薛曼认为这五点已使警方在侦办此案中不符合法律程序,要求撤
销本案。薛曼指出,由于中英文媒体的大量密集报导本案,使未来的陪审团会受到舆论
影响,而不能作出公正的判决,建议对新的警方报告和录影带内容向新闻媒体封锁。法
官同意在下一次审讯之前不得公开这些资料。而由于薛曼来不及在法院上详细阅读警方
报告,审理推迟至1月25日。此时,林黎云已不再像第一次出庭那样焦躁不安了,神情也
较平静。
1月25日,法院三度开庭,原定该日进行林黎云保释的听证,辩护律师薛曼提出,由
于尚未准备好呈抄的材料,要求再度延期,法官同意延至2月25开庭讨论。
薛曼在法庭外对记者说,由于此案的唯一证据是警方所作的DNA科学鉴定,他认为证
据薄弱,不足以定林黎云为凶嫌。他将就DNA的可靠性作为辩论的重点。
一些专家预测,此案的重点将围绕DNA鉴定的可靠程度,未来将会有一场冗长的官司。
美国法律规定,在法院、陪审团对被告作出有罪判决之前,被告视为无罪,警方、
检方也只能将其作为嫌犯,林黎云究竟是不是谋杀纪然冰的凶手,必须要等到法院审理
之后才能作为定论。而法院审理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林黎云目前仍关押在橙县监
狱,彭增吉则每天去监狱探视。
附一纪然冰母子命案DNA鉴定结果
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测试样本来源DQDIS80DZS44
凶嫌齿痕1,2,418,32两者相符
林黎云1,2,418,32
彭增吉1.1,1.228,30纪然冰1.2,1.324,26纪启威1.2,1.224,30
附二
刑警专家谈DNA破案
美国刑事实验室协会主任委员、康乃狄克州刑事实验室主任、《国际鉴定》、《美
国刑事科学》期刊主编、有“现代福尔摩斯”之称的李昌钰博士对于橙县警方科学鉴证
处用DNA鉴定来侦破纪然冰命案一事予以高度评价,他认为,这是一桩可经得起法律审理
的硬案。李昌钰对警方的DNA报告解释说:第一项DQa测试的是人体白血球细胞上的一种
遗传基因,是最常见的一种测试。DQa共有七种不同的形状,因此,即使此项符合,尚不
能精确认定就是凶嫌。第二项检定则相当精密,以人体中第一号染色体上第八十段的DN
A作对比,在一千人中只有一人的DNA会与标本完全符合。橙县警方运用最先进的聚合连
锁反应法(PCR)来作这一测试,测试从纪然冰身上所存留的凶嫌唾液包含的DNA,这是一
项最新的技术。李昌钰指出,第三项检定采用另外一种技术,是以华人人口作为计算机
率的基本资料,林黎云的DNA与凶嫌相符,在华人中的机率是1∶45。李昌钰认为,根据
这三项DNA鉴定的结果,发现林黎云的DNA均与被害人身上的唾液标本DNA相符,出现这种
情况的机率是四万五千分之一。这个机率表面上看起来非常高,但还是最为保守的估计,
因为以往的科学鉴定经常采百万分之一以下的数字,结果在法庭上被攻击是过分夸张的
估算法,所以现在鉴定结果的机率,都采用最保守的估计。
李昌钰分析说,虽然每四万五千人中,就会有一人的DNA与嫌犯相符,但是如果再佐
以其他物证、动机等因素,例如,林黎云的齿模也与被害人身上的咬痕吻合,林黎云涉
案的嫌疑就增加了。
李昌钰说到世界上最早采用DNA科学鉴定来破案的是1985年开始,美国在1986年使用,
PCR则是1989年使用的最新方法,在鉴定方面,从未出错。
主持纪然冰命案DNA科学鉴定的橙县科学鉴证处主任郭方之美指出,橙县科学鉴证部
门从1990年2月才开始启用DNA鉴定设备,迄今已经受理了近百个案件,其中以强暴案居
多。她说,传统的DNA鉴定是采用“断层限定分析”(RFLP)方法,这种方法既耗时又花钱,
整个检测要费时8至10周,但是以这种方式进行分析的案件,在法庭上通过听证的比例高
达100%。但是因为纪然冰命案中凶嫌留下的唾液样本中细胞数目太少,不适合这种方法,
于是橙县警方才决定尝试以最新的“聚合连锁反应法”(PCR)来进行,没想到结果令人十
分满意,才使侦察人员决定进一步约谈林黎云,并采集她的血液样本。现在橙县科学鉴
证处又反过来用传统的“断层限定分析”来进行测试,现已获得四次测试结果,与PCR分
析结果一致。根据以往经验,这样的结果已足以在法庭上被接受,但是因为纪然冰命案
DNA鉴定结果是最主要的直接物证,因此检方要求该部门继续进行更精密的鉴定,可以看
出检方对这部分物证倚重的程度。
台湾刑事警察局科研室主任翁景惠说,DNA是有氧核糖酸的英文简写。它存在于每一
个生物细胞的细胞核内,人体细胞如毛发、血迹、精液、唾液等,均含有这种具有遗传
物性的特点,它也具每人各不相同及终生不变的特性,具有与指纹相同的功能,可以作
为人别鉴证的有力依据。由于在许多凶杀或性暴力等刑事案中,现代作案者手法高超,
都懂得蓄意避免留下指纹,使得案件在侦查及诉讼上陷入困境。美、英、德等欧美先进
国家的司法鉴认研究部门,近几年来运用DNA的基本原理,发展出一套技术,用来处理暴
力犯罪现场采集而来的如血迹、毛发、精液、唾液等少量证物,藉以鉴定嫌犯,使得许
多陷于胶着的案情获得突破性发展,相信在未来几年,可以取代指纹鉴定在鉴证科学上
的地位。依学理而言,不论动物或植物,每个个体身上都拥有一套独一无二的遗传密码,
这套密码记录着人体遗传所有的讯息,除了极少数细胞(如红血球)外,几乎我们身上每
一个细胞都含有这套完整的遗传密码,这些密码住在细胞的细胞核内,核内的23对染色
体,就是四密码,也就是由DNA分子组成的,它具有人各不同及终生不变的两大特点,成
为刑事科学鉴证中的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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